建设工程监理费支付争议解决路径分析(1)
建设工程监理费支付争议解决路径分析
在建设工程领域,监理费支付纠纷是常见争议点,本文结合典型案例为行业提供风险防控与纠纷解决的核心指引。
一、争议焦点:监理费支付的核心依据
监理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计费标准与支付条件是争议处理的关键。根据(2017)陕0124民初1003号民事调解书显示,原被告签订的监理合同约定“工程造价380万元,监理费按2.2%收取计83600元,工程竣工后付清”。此条款明确了计费基数、费率及支付节点,为后续主张权利提供直接依据。
二、纠纷解决的实操步骤
- 证据固定阶段
需完整留存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监理工作记录等核心材料。本案中原告凭借书面合同与工程竣工事实,有效证明了债权存在。 - 协商沟通环节
建议先通过书面函件或面谈方式与对方沟通,明确欠款事实与支付期限。如本案被告“承认欠款事实,自愿调解”,为后续调解奠定基础。 - 司法救济途径
若协商无果,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中可积极促成调解,本案即通过法院主持达成协议:“被告于2017年7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监理费83600元”,高效解决纠纷。
三、风险防控建议
- 合同条款优化
签订监理合同时,需明确约定监理费支付节点(如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避免“竣工后付清”等模糊表述。 - 过程管理强化
监理单位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记录工作进展,作为主张费用的履约证明。 - 纠纷时效关注
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定期通过函件、对账等方式中断时效,保障债权可诉性。
结尾延展
建设工程监理费纠纷的解决,核心在于合同约定的明确性与证据链条的完整性。企业可建立合同审查机制,对监理合同的支付条款进行专项审核;同时建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专业律师提供全程法律支持,防范纠纷发生。若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可联系专业律师团队获取定制化解决方案。
城市:泉州
领域:建设工程
作者:康志祥,福建永时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中的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案号:(2017)陕0124民初1003号
判决书内容:
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17)陕0124民初1003号
原告:陕西普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某某,任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赵某某,男,系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周至县绿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某某,任该公司经理。
原告陕西普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周至县绿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04月2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原告诉称,原、被告于2009年签订了周至县沙河补水输水管线监理合同,工程造价380万元,监理费按2.2%收取计83600元,工程竣工后付清。现工程已竣工投入使用多年,被告未付工程监理费,特状诉人民法院请求被告清偿。
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承认欠款事实,自愿调解。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周至县绿泉供水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原告建设工程监理费83600元;
二、案件受理费1890元,原告已预缴,减半由收取945元,由被告周至县绿泉供水有限公司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何军林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
书记员将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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