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费支付争议解决路径解析(1)
建设工程监理费支付争议解决路径解析
在建设工程领域,监理费支付纠纷是常见的合同争议类型。本文结合具体案例,为行业从业者提供监理费追偿的实务操作指引,助力企业维护合法权益。
一、争议焦点:监理费的支付条件与追偿依据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监理服务完成后,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监理单位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债权。根据(2017)陕0124民初1003号调解书显示,原、被告于2009年签订监理合同,约定"工程造价380万元,监理费按2.2%收取计83600元,工程竣工后付清"。当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多年后,被告仍未履行付款义务,原告遂提起诉讼。
二、解决步骤:从协商到诉讼的全流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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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固定阶段
- 整理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工作记录等核心材料
- 本案中原告提供的合同明确约定了监理费计算标准和支付节点,为胜诉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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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沟通阶段
- 向建设单位发送书面催款函,明确欠款金额、支付期限及违约责任
- 本案被告在诉讼中承认欠款事实,为调解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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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阶段
- 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监理费及逾期利息
- 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被告于2017年7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原告建设工程监理费83600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三、风险防范:监理合同签订与履行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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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明确化
- 细化监理费计算方式、支付节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
- 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费的支付期限,避免模糊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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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文件完整化
- 保留监理日志、会议纪要、验收报告等工作痕迹
- 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成果确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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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主张及时化
- 工程竣工后及时发送监理费结算书
- 超过付款期限后,每3个月发送一次书面催款函
四、行业启示:构建监理服务价值保障体系
监理单位应建立"合同审查-过程管理-款项追偿"的全流程风控机制。建议企业定期开展合同合规培训,培养员工的证据意识和维权能力。当遇到类似纠纷时,可参照本案通过诉讼调解快速实现债权,既节省时间成本,又能维护合作关系。
城市:泉州 领域:建设工程 作者:康志祥,福建永时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中的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案号:(2017)陕0124民初1003号
判决书内容:
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17)陕0124民初1003号
原告:陕西普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某某,任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赵某某,男,系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周至县绿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某某,任该公司经理。
原告陕西普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周至县绿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04月2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原告诉称,原、被告于2009年签订了周至县沙河补水输水管线监理合同,工程造价380万元,监理费按2.2%收取计83600元,工程竣工后付清。现工程已竣工投入使用多年,被告未付工程监理费,特状诉人民法院请求被告清偿。
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承认欠款事实,自愿调解。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周至县绿泉供水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原告建设工程监理费83600元;
二、案件受理费1890元,原告已预缴,减半由收取945元,由被告周至县绿泉供水有限公司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何军林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
书记员将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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