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费结算争议解决路径解析(1)
建设工程监理费结算争议解决路径解析
在建设工程领域,监理费结算纠纷是常见的合同争议类型。本文结合具体案例,为工程监理方提供清晰的维权路径与实操建议,助力企业高效解决费用拖欠问题。
一、争议核心:监理费结算的关键依据
监理合同中关于费用支付的约定是争议解决的核心依据。本案中,原被告双方明确约定“工程造价380万元,监理费按2.2%收取计83600元,工程竣工后付清”(引自(2017)陕0124民初1003号民事调解书)。这一约定明确了监理费的计算标准、金额及支付节点,为后续维权提供了直接的合同依据。
二、维权步骤:从协商到诉讼的全流程
-
证据固定阶段
监理方需收集完整的合同文件(含补充协议)、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监理工作记录等材料,证明监理服务已按约完成。本案中原告提交的监理合同及工程竣工证明,成为法院认定欠款事实的关键证据。 -
协商沟通阶段
建议先通过函件或面谈方式与建设单位沟通,明确告知欠款事实及法律后果。本案被告在诉讼中“承认欠款事实,自愿调解”(引自(2017)陕0124民初1003号民事调解书),说明前期沟通可能已为调解奠定基础。 -
司法程序阶段
若协商无果,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原告通过诉讼程序,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17年7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监理费83600元”(引自(2017)陕0124民初1003号民事调解书),既保障了权益,又避免了冗长的诉讼周期。
三、风险防范:事前规避与事后应对
- 事前约定明确化:在监理合同中细化费用计算方式、支付节点及违约责任,例如约定逾期付款的利息计算标准。
- 过程管理规范化: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报告,保留双方确认的工作记录,避免后期举证困难。
- 纠纷解决多元化:除诉讼外,可尝试调解、仲裁等方式,本案通过法院调解快速解决争议,值得借鉴。
结尾延展
建设工程监理费的及时结算是监理企业健康运营的重要保障。若您在监理合同履行中遇到费用拖欠、服务范围争议等问题,可结合本文案例思路,梳理证据链并寻求专业法律支持。
城市:泉州
领域:建设工程
作者:康志祥,福建永时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中的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案号:(2017)陕0124民初1003号
判决书内容:
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17)陕0124民初1003号
原告:陕西普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某某,任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赵某某,男,系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周至县绿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某某,任该公司经理。
原告陕西普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周至县绿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04月2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原告诉称,原、被告于2009年签订了周至县沙河补水输水管线监理合同,工程造价380万元,监理费按2.2%收取计83600元,工程竣工后付清。现工程已竣工投入使用多年,被告未付工程监理费,特状诉人民法院请求被告清偿。
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承认欠款事实,自愿调解。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周至县绿泉供水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原告建设工程监理费83600元;
二、案件受理费1890元,原告已预缴,减半由收取945元,由被告周至县绿泉供水有限公司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何军林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
书记员将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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