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25-12-02 18:15:10

任律师您好,我公司最近收到一份来自国外客户的订单,约定采用FOB上海港的贸易术语。但客户要求我们负责将货物运至上海港的码头仓库,并承担这段内陆运输的费用。我想确认一下,FOB术语下我们作为卖方是否有义务承担内陆运输费用?如果客户坚持要求,我们应该如何处理才能避免风险?

任尔振

解答律师

合同纠纷 上海市鸣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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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已核验身份

“ 任尔振律师,上海肖鸣律师事务律所,专职执业13年,专注合同、婚姻家庭、动拆迁纠纷,以上海为核心覆盖长三角,擅长证据梳理+策略谈判+精准诉讼,累计办案120余件胜诉率90%,用专业守护当事人权益。 ”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FOB贸易术语下的内陆运输费用问题,结合国际贸易惯例及实务操作,现回复如下: 1. **FOB术语的核心义务边界**: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INCOTERMS 2020),FOB(船上交货)术语下,卖方的义务是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货物越过船舷(或装上船舶)之前的风险和费用由卖方承担**,但内陆运输至装运港码头的费用是否包含在内,需结合合同约定判断。INCOTERMS本身并未强制规定内陆运输费用的承担方,通常默认由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码头并承担费用,但需注意:若合同明确约定“FOB上海港(卖方负责内陆运输)”,则应按约定执行;若未明确,需通过合同补充条款或行业惯例确认。 2. **客户要求的合理性与风险分析**:客户要求卖方承担内陆运输费用,本质上是对FOB术语下费用划分的进一步明确。若卖方同意,需注意:(1)内陆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坏、灭失风险需在合同中明确(如是否购买货运险);(2)运输费用的计算标准(如按重量、体积或固定金额)需书面约定,避免后续争议;(3)需确认运输责任方(如卖方自行安排运输或委托第三方),并明确运输延误的责任划分。 3. **风险规避建议**:(1)在销售合同中明确“FOB上海港,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上海港码头仓库,费用由卖方承担”,同时约定内陆运输的责任范围(如运输方式、保险 coverage等);(2)若客户坚持额外要求,可通过调整报价(将内陆运输费用计入货价)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3)选择信誉良好的内陆运输商,签订运输合同并购买货物运输保险,转移运输过程中的风险;(4)保留所有运输单据(如提单、运费发票、保险单),作为后续争议的证据。 综上,FOB术语下内陆运输费用的承担可通过合同约定明确,关键在于书面化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因术语解释分歧导致的贸易风险。若您需要进一步起草或审核合同条款,可提供具体细节,我将为您提供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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