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25-07-09 16:26:03
我和丈夫结婚五年,他常年在外工作,很少回家也不给生活费,我想离婚,能要求他补回这几年的生活费吗?
陈世文
解答律师
刑事辩护借款纠纷 山东世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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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
已核验身份
根据《民法典》,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其给付扶养费。你可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对方补付婚姻存续期间的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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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文
婚姻家庭专家
执业地区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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