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知识2026-07-23 19:22:14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交通事故的问题,今天早上8点我开车送孩子上学,在学校门口的斑马线上撞到了一个横穿马路的行人,行人只是轻微擦伤,但是对方要求我赔偿精神损失费,这合理吗?

冯水满

解答律师

交通事故纠纷 广东中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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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阳江市
已核验身份

“ 冯水满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专注责任纠纷与人身损害赔偿,深谙广东辖区裁判尺度,擅长责任认定、伤残鉴定与保险谈判,以专业高效广受好评,助力受害者走出困境。 ”

兄弟,你这情况责任基本跑不掉。斑马线上撞人,机动车全责是常态,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他故意碰瓷。但对方要精神损失费,这就有点离谱了。 法律上,精神损失费只适用于造成严重伤残或死亡的情况,轻微擦伤连医疗费都赔不了多少,更别提精神损失了。法院根本不会认可这种事。 建议你: 1. 先报警,让交警出事故认定书,固定责任。 2. 带对方去检查,拍片、开药,费用你出,但坚决拒绝精神损失费。 3. 别私了,走保险,交给保险公司处理。 记住,交通事故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精神损失费不是随便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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