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罪2026-07-24 09:33:17

我是一家连锁火锅店的财务,2022年5月到2023年12月,我们店的店长让我帮忙做假账,把店里的营业款通过虚增食材成本的方式转移到他私人账户,总共大概有15万元。现在店长已经离职了,公司查账发现了问题,要追究责任。我只是按店长要求做的,没有拿一分钱,这种情况我会被认定为职务犯罪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乔馨瑶

解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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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核验身份
这种事你确实得小心了。虽然你没拿钱,但作为财务,你明知虚增成本、转移公款是违法的,还配合操作,这属于共同参与职务侵占。**职务侵占罪**不仅看谁拿钱,更看谁参与实施。你作为财务,直接经手做假账,就是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哪怕没拿一分钱,也可能被认定为从犯。 **怎么解决?** 1. **马上自首**:主动向公司或公安机关坦白,说明是受店长胁迫、指使,并且你未获利。这是争取从轻或免除处罚的关键。 2. **收集证据**:保留店长要求你做假账的聊天记录、录音、邮件等,证明你主观上是被动服从。 3. **退赃退赔**:如果公司要求,你虽没拿钱,但可以配合追回店长转移的15万,或主动提供线索,这能帮你减轻责任。 **后果**:如果认定你构成职务侵占罪(15万属于“数额较大”),可能面临3年以下刑期;但作为从犯、自首、无获利,大概率是缓刑或不起诉。**别拖**,建议你立刻找律师,并主动跟公司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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