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罪2026-07-24 13:13:48

我在一家外企单位做行政主管,2023年11月,我们单位要采购一批办公用品,我负责招标。有个供应商私下找到我,说如果我让他们中标,就给我5万元好处费。我当时拒绝了,但后来供应商还是中标了,现在单位怀疑我收了好处费,要调查我。我没有收过钱,这种情况我该怎么证明自己的清白?会被认定为职务犯罪吗?

乔馨瑶

解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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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核验身份
这种事你根本不用慌,法律上认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必须要有“实际收钱”的证据。你没收钱,拒绝过,那就不构成犯罪。单位调查是正常的,但你要主动证明清白。 **怎么证明?** 1. **翻出当时的沟通记录**:比如微信聊天、邮件、通话录音(如果有),供应商找你谈“好处费”时你明确拒绝的证据。 2. **整理招标流程文件**:把招标公告、评分标准、其他供应商报价、中标理由等全拿出来,证明中标是综合评分或价格最优的结果,不是因为你放水。 3. **找证人**:当时有没有其他同事在场听到你拒绝?或者你事后向领导汇报过?有的话让他们作证。 4. **主动配合调查**:直接跟单位说“我没收钱,可以查我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甚至做测谎”。你越坦荡,越没人怀疑。 **关键点**:供应商中标是人家自己凭实力,跟你没关系。你只要拿得出拒绝的证据,单位就算调查也查不出问题。如果单位还是揪着不放,建议你找律师介入,发函给供应商要求他们出具书面说明——证明你没收钱。这种事拖越久越麻烦,赶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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