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罪2026-07-26 14:27:07

{"question":"我是某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2023年3月,我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带回家使用,一直没有归还。现在单位发现了,要我赔偿并可能报警。这属于职务侵占吗?会被判刑吗?","keywords":["职务犯罪","事业单位","笔记本电脑","职务侵占","判刑"]}

乔馨瑶

解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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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核验身份
这事说白了,你属于“利用职务便利占单位便宜”,但**大概率不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要“数额较大”(一般6万以上才立案),一台笔记本电脑通常也就几千到一万多,很难达到刑事门槛。不过,你长期不还,单位完全可以按**内部违纪**处理,让你赔钱、处分甚至开除。如果报警,警察多半会先调解,让你还电脑、赔损失,基本不会直接抓人判刑。 **怎么办?** 1. **赶紧还电脑**,主动跟单位认错,商量赔偿折旧费或使用费。态度好,单位可能只要求赔钱、不报警。 2. **如果单位坚持报警**,你就说“纯属临时借用,一时忘了还,愿意赔偿”,别硬扛。 3. **注意**:如果你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这行为还可能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记过、降级都有可能。**关键看电脑价值**——要是你拿的是顶配工作站(比如两万以上),那还真有风险被认定为“职务侵占”(部分地区立案标准是1万或3万,得看当地)。建议你主动找单位领导沟通,别等警察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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