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26-07-29 13:21:34

{"content":"樊镕律师您好,我是一家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我们公司在2023年5月与甲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期180天,工程地点在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但施工过程中,甲方多次变更设计方案,导致工期延误了45天,现在甲方拒绝支付延误期间的误工费和材料损失费,我们该怎么办?"}

樊镕

解答律师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
陕西省-西安市
已核验身份

樊镕律师,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33年,贵州大学毕业,曾在陕西省高院民庭实习3年,专注建设工程与合同纠纷领域,以西安为核心覆盖陕西,外地重大疑难案件可协商委托。

推荐咨询

樊镕

建设工程与合同纠纷专家

执业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累计帮助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