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26-07-31 17:58:33

{"content":"李秀屏律师您好,我和丈夫2018年在老家县城登记结婚,婚后他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了15万元用于投资他工作的建筑队项目,借条上只有他的签名。现在我们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他朋友找到我要求我共同偿还这笔债务,说这是夫妻共同债务。我想知道这笔钱我需要承担吗?如果离婚时协商不成,走诉讼程序的话,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李秀屏

解答律师

江苏华域融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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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屏律师,深耕民商事法律实务,专注借款合同、婚姻离婚、劳动纠纷三大领域,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擅长梳理借贷纠纷事实、处理离婚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应对劳动仲裁与诉讼等法律问题,始终以专业视角制定解决方案,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案严谨高效,深得委托人认可。

这种事你大概率不用共同承担。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双方都同意才签的字。你丈夫借15万去投资他个人负责的建筑队项目,借条只有他一个人签字,而且你事先不知情、事后也没追认,这笔钱也没用于家庭日常开销(比如买菜、还房贷、孩子学费这些),那就属于他个人债务,你不需要还。他朋友要是起诉你,法院会重点查借款用途——你可以让他朋友拿出证据证明钱花在了你们家共同生活上,否则他赢不了。 如果离婚时协商不成走诉讼,建议你提前准备好这些证据:1)借条复印件(只有他签名);2)能证明你们夫妻感情不和、长期分居或各自经济独立的记录(比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3)你丈夫借款后投资项目的合同、转账记录,证明钱没进家庭账户;4)你个人的收入证明、家庭开销明细,显示你们经济上各管各的。开庭时直接说“这笔借款我没签名、不知情、没用于家庭”,法院大概率会认定是个人债务。记住,别自己主动还钱,也别在离婚协议里承认这笔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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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屏

借款合同、婚姻离婚、劳动纠纷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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