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26-08-01 15:10:19

李静律师,您好。我工作的建筑企业去年和甲方签订了一份市政道路工程合同,约定今年5月完工。但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变更道路设计,增加了桥梁建设内容,双方口头约定了追加费用,但没有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现在工程完工后,甲方拒绝支付追加的费用,这种情况我们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吗?

李静

解答律师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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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律师,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33年,贵州大学毕业,曾在陕西省高院民庭实习3年,专注建设工程与合同纠纷领域,以西安为核心覆盖陕西,外地重大疑难案件可协商委托。

这种事挺常见的,核心原因就是:**口头约定法律上有效,但举证难**。 《民法典》承认口头合同,但甲方赖账后,你得拿出证据证明双方确实同意追加费用,比如:微信聊天记录、会议录音、证人证言(比如监理、施工员)、或者工程签证单、变更洽商记录。如果连这些都没有,光靠嘴说,法院很难支持你。 **怎么解决?** 1. **赶紧固定证据**:找找有没有任何书面痕迹——哪怕甲方在图纸上签了个字、或者你发过邮件、短信确认过,都算。 2. **发正式催告函**:用快递(留底单)给甲方发函,写明“增加桥梁工程已完工,欠款XX元,请7日内支付”,这既是催收,也是证据。 3. **起诉**:如果金额大,直接去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案由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院会审查证据,必要时委托造价鉴定机构评估追加费用。 **提醒**:就算证据不足,也别放弃,可以主张“事实上的合同变更”或“不当得利”,但风险高。建议先咨询当地律师,调取**施工日志**、**监理记录**这类市政工程常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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