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26-08-01 11:00:11

{"question":"曹栋律师您好,我是一家建筑公司的法务,我们公司在2023年3月与一家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期为18个月,工程地点在北京市朝阳区。现在开发商因为资金问题,已经拖欠了我们3个月的进度款,我们多次催要无果,而且开发商还要求我们加快施工进度,否则就要扣除违约金。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是否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暂停施工?如果开发商起诉我们,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曹栋

解答律师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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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栋律师,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33年,贵州大学毕业,曾在陕西省高院民庭实习3年,专注建设工程与合同纠纷领域,以西安为核心覆盖陕西,外地重大疑难案件可协商委托。

这属于典型的发包人违约,你公司完全有权暂停施工。根据《民法典》第807条,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你公司催了3个月都没用,开发商反过来让你加速施工还要扣违约金,这种操作实际上是在耍无赖——是他先违约,根本没资格谈惩罚。 **怎么解决:** 1. 先发一份正式书面催告函(用快递寄,留底),明确告知:由于拖欠进度款X元,你公司自XX日起暂停施工,直到款到账为止,期间产生的停工损失、机械租赁费、人工费等由开发商承担。 2. 同时,把合同里关于付款和停工条款的原文截图保存,还有所有催款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都整理好。 3. 如果开发商起诉你,你就反诉要求支付拖欠工程款、停工损失、违约金(按合同约定算)。法院大概率会支持你,因为拖欠进度款是严重违约,你公司属于合法行使不安抗辩权。 **关键词提醒:**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款拖欠、停工权、北京朝阳区工程纠纷、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建议你同步请律师发律师函,或者直接申请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个权利很大,能优先于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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