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26-08-01 10:18:05

我工作的建筑队去年和一家开发商签了建工合同,负责一个商业综合体的主体施工,合同约定按进度付款,但现在工程已经完成了70%,对方只付了30%的工程款,导致我们无法支付工人工资,这种情况我们能停工吗?会不会承担违约责任?

曹栋

解答律师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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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栋律师,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33年,贵州大学毕业,曾在陕西省高院民庭实习3年,专注建设工程与合同纠纷领域,以西安为核心覆盖陕西,外地重大疑难案件可协商委托。

哎,这种事确实头疼。先说结论:**可以停工,而且大概率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原因很简单:按建筑行业惯例和《民法典》第526条,开发商没按合同进度付够钱,属于“先违约”,你作为施工方就有权中止施工。何况你们已经垫资干到70%,他才给30%,这明显是对方资金链出问题了,逼你停工是无奈之举。 **怎么解决?** 第一步:立刻发一份**书面催告函**(要留证据,比如微信记录+快递单),明确要求他在7天内补足欠款,否则你将暂停施工。 第二步:如果他依然不付,你就合法停工,同时通知他“因你方长期拖欠工程款,我方被迫停工,工期顺延,一切损失由你方承担”。 第三步:如果他还拖着,建议你尽快去当地**住建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因为这已经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了,政府会介入。 注意:千万别直接口头说“不干了”就跑路,走正规程序才能避免被反咬违约。另外,你们的合同里有没有“禁止停工条款”?如果有,那就要看具体措辞,但一般来说,对方严重违约在先,法院也会支持你停工。 **关键词**:建筑工程纠纷、施工合同违约、工程款拖欠、停工索赔、农民工工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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