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26-08-05 16:49:47

{"content":"我去年5月和一家装修公司签了新房装修合同,约定今年1月完工,结果到现在还没装完,装修公司说‘材料供应不上’。我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但装修公司说只退未完成部分的工程款。代美晨律师,这种情况我能要求装修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吗?具体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代美晨

解答律师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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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美晨律师,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33年,贵州大学毕业,曾在陕西省高院民庭实习3年,专注建设工程与合同纠纷领域,以西安为核心覆盖陕西,外地重大疑难案件可协商委托。

这事儿你完全占理。装修公司说“材料供应不上”不是合法理由,除非合同里明确写了这种特殊情况能免责,否则这就是他们经营风险,属于违约。你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完全没问题。 具体能主张这些赔偿: 1. **退还未完成部分的工程款**——这是最基本的。 2. **违约金**——看合同里有没有约定逾期完工的违约金条款,有的话按这个算。 3. **实际损失**——比如因为工期延误,你多付的租房费、误工费、或者因装修没完成导致的其他损失(比如多付的搬家费)。 4. **如果合同没约定违约金**,可以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主张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 **建议你这样做**: 第一步,先发个书面催告函(微信或挂号信都行),要求装修公司在限期内(比如7天)完工,否则直接解除合同并索赔。 第二步,如果对方不配合,直接去法院起诉。这类**装修合同纠纷**,只要证据齐全(合同、付款记录、聊天记录、现场照片),法院大概率支持你。 别听他们只退部分工程款的说法,**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也得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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