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26-08-07 12:13:30

我在去年10月和家门口的超市签了一份水果买卖合同,约定今年3月送货,但到现在都没收到货,超市说疫情影响没法履约,我能要求赔偿吗?想咨询下刘兴方律师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刘兴方

解答律师

四川贞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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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
已核验身份

刘兴方律师,执业多年,长期深耕买卖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擅长证据链构建与精准适用法律,提供从风险防控到诉讼执行的全流程法律服务,以德阳为核心覆盖四川省。

这种事主要看疫情是不是真的让超市没法履约。如果超市能拿出证据,比如当地政府发的封控通知、供应商断供证明,证明疫情直接导致他们没法按时送货,那可能属于不可抗力,你很难要求赔偿。但如果超市只是借口,或者他们之前就没做好货源安排,那就可以要求他们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的损失。 建议你先去翻合同,看有没有“不可抗力”条款,然后收集证据:合同原件、付款记录、催货聊天记录、超市回复的“疫情原因”书面或录音。先跟超市协商,要求赔偿差价或解除合同退款,协商不成直接去法院起诉。注意诉讼时效是三年,别拖太久。关键词:水果买卖合同纠纷、疫情影响违约责任、不可抗力认定、合同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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