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26-08-09 18:16:58

我工作的建筑公司去年12月和一个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今年8月交付使用。但施工过程中遇到了连续的暴雨天气,导致工期延误了一个月。现在开发商要求我们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我们认为这是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不需要承担责任。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和开发商协商?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解浩

解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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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确实挺闹心的。首先给你定性:**连续暴雨能不能算不可抗力,得看暴雨的严重程度和合同约定**。如果暴雨达到了当地气象记录的“罕见”级别(比如几十年一遇),或者超出正常施工防范能力,那法律上支持你免责;但如果是普通雨季常见雨量,法院可能只认定是“可预见风险”,不能完全免责。 **怎么解决?** 1. **赶紧查合同**:看有没有写“恶劣天气”的具体标准(比如降雨量超过多少毫米才算)。 2. **收集这些证据**: - 气象局出具的暴雨证明(写明具体日期、降水量、持续天数) - 施工现场的连续照片/视频(证明没法施工) - 施工日志、监理日志(记录当天停工原因) - 当地政府或媒体发布的极端天气预警通知 3. **书面通知开发商**:用挂号信或邮件发《不可抗力告知函》,附上证据,要求顺延工期,明确不承担违约责任。 4. **协商时话术**:“这事儿不是我们管理问题,是老天爷搞的,证据都在,按法律和合同咱得顺延工期,别闹僵了对双方没好处。” 如果开发商硬要索赔,你可以申请项目所在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介入,或者直接走诉讼。记住:**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别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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