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26-08-11 10:18:40

{"question":"我是一家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今年1月我们与甲方签订了一份办公楼建设合同,约定工期12个月,工程款分三次支付。但甲方在支付第一笔款项后,以资金紧张为由拖延支付第二笔进度款,导致我们无法按时采购材料,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现在甲方反而要追究我们的违约责任,我该如何应对?"}

曹健

解答律师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
陕西省-西安市
已核验身份

曹健律师,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33年,贵州大学毕业,曾在陕西省高院民庭实习3年,专注建设工程与合同纠纷领域,以西安为核心覆盖陕西,外地重大疑难案件可协商委托。

推荐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