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26-08-14 18:16:39
我是一家建筑公司的法务,去年9月我们和一家业主签订了一份EPC总承包合同,约定今年6月交付工程。但在施工过程中,业主频繁变更设计,导致工程成本增加了15%。现在业主拒绝支付增加的费用,樊镕律师,我们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樊镕
解答律师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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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
已核验身份
樊镕律师,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33年,贵州大学毕业,曾在陕西省高院民庭实习3年,专注建设工程与合同纠纷领域,以西安为核心覆盖陕西,外地重大疑难案件可协商委托。
这种事说白了就是业主单方面变更设计,导致你们成本超支,按《民法典》第803条和建设工程相关的司法解释,业主得为变更买单,除非合同里明确写了“业主变更不调价”(一般不会有这种霸王条款)。
**怎么解决:**
1. **先走固定流程**:赶紧把业主每次变更设计的书面通知、会议纪要、变更后的图纸、以及你公司增加的采购、人工成本凭证(发票、付款记录)全部整理出来,发一份正式的《工程变更费用确认函》给业主,要求限期确认。
2. **如果业主继续耍赖**:那就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一般EPC合同会写仲裁或诉讼),直接去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重点主张“业主单方变更导致合同基础条件改变”,要求解除原合同价格条款,按实际成本结算。
3. **关键提醒**:别拖!工程变更索赔有诉讼时效(通常3年),你们去年9月签合同,今年6月交付,赶紧固定证据。另外,查一下合同里有没有“变更需双方书面确认”的条款,如果有,你们没签字的话业主可能反咬一口。
**场景关键词**:EPC总承包合同纠纷、工程变更索赔、业主违约、成本增加诉讼、建设工程合同解除。
这种事建议先发律师函,业主一看真要上法庭,大概率会坐下来谈。实在不行,走诉讼后法院一般会支持你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