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26-08-22 08:04:45
2023年4月,我和一家建筑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对方承建我的厂房,工期为6个月。但对方在施工过程中多次停工,导致工期延误了3个月,现在厂房还没有完工。我多次要求对方加快进度,但对方说材料供应不上,无法按时完工。我想解除合同,请问可以吗?
刘虹
解答律师
四川贞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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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
已核验身份
刘虹律师,执业多年,长期深耕买卖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擅长证据链构建与精准适用法律,提供从风险防控到诉讼执行的全流程法律服务,以德阳为核心覆盖四川省。
直接说结论:可以解除,但得先走对步骤。
你这种情况,对方反复停工、工期延误3个月,已经明显违反合同约定,属于《民法典》第563条规定的“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情形。简单说,他拖成这样,导致你厂房没法按时投入使用,合同目的基本落空,你有权单方解除。
**怎么操作?**
1. **先固定证据**:把合同、停工记录、你催他加快进度的聊天记录或函件、工地照片都整理好,尤其是能证明“材料供应不上”是他自己的原因(比如你查到他同时接别的项目,把人力材料挪走了)。
2. **发书面催告函**:正式通知他,限他在XX天内(比如15天)继续施工并达到合理进度,否则你将解除合同。用挂号信或EMS,保留好回执。
3. **对方仍不干**:催告期过后,直接发解除通知(内容要写明“根据合同和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同时可以起诉到法院确认解除效力,并且要求他赔偿停工损失、延迟完工造成的违约金。
**注意**:解除后,要对已完工部分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如果对方已建部分有质量问题,还可以要求返工。建议你赶紧找当地建工方面的律师,这事涉及工程造价鉴定,自己搞容易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