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察法律法规2026-08-24 08:07:27

刘嘉辉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家住在老旧小区,最近街道办通知要对小区进行改造,要求我们所有住户在7月1日前搬离,说是要进行为期3个月的施工。但我家有老人行动不便,而且街道办没有给出具体的安置方案,只说让我们自己解决住宿问题。我觉得街道办的做法不合理,想知道他们的行为是否符合行政程序?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刘嘉辉

解答律师

强制执行 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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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
已核验身份
这事儿街道办办得确实不地道。老旧小区改造是好事,但强制要求住户限期搬离且不给安置方案,这明显不符合行政程序。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涉及居民搬迁必须要有合法依据,比如补偿安置方案、过渡期补贴等,不能简单一句“自己解决”了事。 **怎么解决?** 1. **先别急着搬**,街道办的通知如果没有加盖公章、没有具体安置措施,你可以直接拒绝执行,并保留好通知文件、录音录像等证据。 2. **马上找上级部门**,比如街道办所属的区政府或住建局,提出书面异议,要求他们出具正式的征收或改造决定,并明确临时安置方案(比如租房补贴、周转房)。 3. **如果街道办态度强硬**,建议你联合其他住户一起向12345热线投诉,或者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查清改造项目是否合法立项。 4. **实在不行走法律途径**,可以找律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违法通知,同时申请国家赔偿——特别是你家里有行动不便的老人,属于特殊困难群体,法院会重点考虑。 记住,老旧小区改造不能“一刀切”,政府必须保障基本居住权。别怕,先按程序来,硬气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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