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26-09-03 15:09:31

曹健律师您好,我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员工,我们公司在2023年10月与一家开发商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承建某小区的主体工程,工期18个月,总价5000万元。但在施工过程中,开发商多次变更设计,导致工期延误了3个月,现在开发商以我们延误工期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还要求我们支付违约金。我们认为是开发商的设计变更导致的延误,想咨询一下曹健律师,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曹健

解答律师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
陕西省-西安市
已核验身份

曹健律师,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33年,贵州大学毕业,曾在陕西省高院民庭实习3年,专注建设工程与合同纠纷领域,以西安为核心覆盖陕西,外地重大疑难案件可协商委托。

推荐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