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费支付争议解决路径解析(1)
建设工程监理费支付争议解决路径解析
建设工程领域中,监理费的及时支付是保障监理服务质量与工程顺利推进的关键环节。本文结合(2017)陕0124民初1003号民事调解书,为建设工程从业者解析监理费争议的解决思路与实操方法。
一、争议焦点:监理费支付的核心依据与风险点
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监理费的计取标准、支付节点是核心条款。本案中,原被告双方明确约定“工程造价380万元,监理费按2.2%收取计83600元,工程竣工后付清”。这一约定清晰界定了监理费的计算方式与支付条件,为后续争议解决提供了直接依据。
需注意的是,实践中部分合同可能存在支付节点约定模糊(如“工程竣工后”未明确具体时间)、计取标准与实际工程量不符等问题,易引发纠纷。建议在合同签订时明确:①监理费计取基数(如按合同价或结算价);②支付节点的具体时间(如竣工后30日内);③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如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二、纠纷解决的关键步骤:从协商到司法调解
- 证据固定:收集监理合同、工程竣工证明、监理服务记录等核心证据。本案中,原告以“工程已竣工投入使用多年”为事实依据,结合合同约定主张权利,证据链完整。
- 协商沟通:先通过函件、面谈等方式与对方协商,明确欠款事实与支付期限。若对方承认欠款(如本案被告),可优先考虑调解。
- 司法途径: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于2017年7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监理费836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45元由被告负担”。调解方式不仅缩短了纠纷解决周期,还能减少双方对抗性,利于后续合作。
三、风险预防:监理合同签订与履行的注意事项
- 合同条款细化:除明确监理费标准与支付节点外,需约定“工程竣工”的认定标准(如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监理服务范围(避免因服务内容争议拒付费用)。
- 过程留痕:监理过程中及时签署监理日志、验收记录等文件,证明服务已按约完成;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留存沟通记录(如邮件、微信截图)。
- 逾期预警机制:若业主未按约支付,应在逾期后3日内发送书面催款函,明确告知逾期后果,为后续维权保留证据。
结尾延展
建设工程监理费争议的解决,核心在于合同约定的明确性与证据的充分性。建议企业在签订监理合同时,委托专业律师审核条款;履行过程中注重文件管理,避免因证据不足陷入被动。若您遇到类似纠纷,可结合本案思路,优先通过协商或调解快速解决,必要时借助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城市:泉州
领域:建设工程
作者:康志祥,福建永时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中的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案号:(2017)陕0124民初1003号
判决书内容:
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17)陕0124民初1003号
原告:陕西普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某某,任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赵某某,男,系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周至县绿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某某,任该公司经理。
原告陕西普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周至县绿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04月2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原告诉称,原、被告于2009年签订了周至县沙河补水输水管线监理合同,工程造价380万元,监理费按2.2%收取计83600元,工程竣工后付清。现工程已竣工投入使用多年,被告未付工程监理费,特状诉人民法院请求被告清偿。
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承认欠款事实,自愿调解。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周至县绿泉供水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原告建设工程监理费83600元;
二、案件受理费1890元,原告已预缴,减半由收取945元,由被告周至县绿泉供水有限公司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何军林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
书记员将先锋
更多推荐文章

建设工程监理费纠纷调解案专业分析

建设工程监理费支付争议解决路径分析(1)

建设工程监理费纠纷调解实务要点解析(1)

建设工程监理费支付争议解决路径分析(1)

建设工程监理费支付纠纷调解要点解析

建设工程监理费清偿争议解决路径解析

建设工程监理费用支付争议的实务解决路径

建设工程监理费清偿纠纷调解要点解析(1)

建设工程监理费支付争议解决路径分析(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