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2026-09-20
我在那家连锁火锅店后厨上班,今年2月14号晚上加班到11点,切菜时切到左手食指,神经断了。店里没交社保,只让我用医保报销。经理说我是试用期,不算正式员工,只给500块营养费。我有打卡记录和排班表。请问试用期算劳动关系吗?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如果店里不给劳动合同,我能不能找同事作证?
顾涛
解答律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湖北伟宸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13437169506
武汉
已核验身份
试用期当然算劳动关系,法律上从你上班那天起就建立了,跟正式不正式、交没交社保没关系。连锁火锅店后厨切伤手指、神经断了,这属于典型工伤。店里没交社保,工伤待遇由店里掏,不是500块营养费能打发的。
先去办:把打卡记录、排班表、工牌、工资流水、工作群聊天都留好。没有劳动合同,同事证言能用,但最好配上这些客观证据。然后去单位所在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材料一般要:工伤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合同、考勤、工资、同事证言等)。单位不申请,你或家属1年内自己申请。若店里不认劳动关系,就去劳动仲裁确认。医保报销的事先别慌,票据全留好。建议你尽快,别拖过1年,认定下来再谈伤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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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丙春
2026-09-20顾涛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专家
执业地区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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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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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彬 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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