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2026-07-22 20:56:08

我在一家连锁火锅店当服务员,上个月10号晚上下班时,因为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膝盖半月板损伤,现在还在医院治疗。店里说这是我自己不小心,不算工伤,也不支付医药费。我没有社保,这种情况能要求店里赔偿吗?李波律师能帮我分析一下吗?

李波

解答律师

工伤交通事故强制执行 湖北法正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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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阳市
已核验身份

“ 李波律师,执业12年,湖北法正大律师事务所行政部主任,专注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强制执行领域,以襄阳市为核心服务湖北,外地案件可协商委托,擅长民生维权与高效落地的法律方案。 ”

这事听下来,店里明显是在推卸责任。首先,你是在工作场所(火锅店)因为地面湿滑这种安全隐患摔伤,完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里“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的认定标准。哪怕你下班时间临近,只要没离开店面,就属于工作期间。店里说“自己不小心”不是理由,员工安全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你没社保,不代表店里能免责。你现在要做的:第一,马上收集证据——当天上班的打卡记录、同事证言、现场地面湿滑的照片或视频、医院诊断证明和费用单据。第二,直接去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带上材料,单位不配合你就自己跑一趟。第三,如果人社局认定工伤,店里必须赔你医药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后续康复费;如果认定不了,你可以起诉店里人身损害赔偿(违反安全保障义务)。 关键点:工伤认定时效是1年,别拖!这类“工伤认定纠纷”和“劳动赔偿维权”案例挺多的,尽快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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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

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行政诉讼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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