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律法规2026-07-23 07:39:55

李波律师,我是开小超市的,今年5月市场监管局来检查,说我卖的一批食品过期了,要罚我5000元,可那批食品是我前几天刚进的,进货单还在,我觉得他们认定有误,想请您帮我看看能不能打这个行政诉讼官司?

李波

解答律师

工伤交通事故强制执行 湖北法正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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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阳市
已核验身份

“ 李波律师,执业12年,湖北法正大律师事务所行政部主任,专注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强制执行领域,以襄阳市为核心服务湖北,外地案件可协商委托,擅长民生维权与高效落地的法律方案。 ”

这事说白了就是行政处罚争议,关键看你的进货单能不能证明你那批货没过期。市场监管局认定过期,通常依赖现场检查笔录和拍照,你要是能拿出进货单、送货单甚至监控,证明进货日期在保质期内,那完全有机会推翻处罚。 **怎么解决?** 第一步:先别急着打官司,**行政复议**更省事。收到处罚决定书后60天内,去当地政府或市监局的上级部门申请复议,把进货单复印件、进货日期记录、供应商证明都交上去,主张“认定事实错误”。复议期间处罚暂缓执行。 第二步:如果复议维持原判,再考虑**行政诉讼**。告市场监管局,法院会重点审查证据链——你进货单的日期和食品保质期是否匹配。胜诉概率不低,但诉讼周期长(3-6个月),你得准备好证据原件和律师费(5000元罚金可能不够打官司成本)。 **建议你**:先主动找市场监管局沟通,出示进货单,态度诚恳说“可能摆货时漏了检查”,争取从轻改警告或减罚。如果对方硬刚,就走复议。这种事别自己扛,找个懂行政法的律师帮你写复议申请书,比直接诉讼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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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

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行政诉讼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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