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诉讼2026-07-23 09:34:43

{"content":"我去年8月和一家家政公司签了保姆服务合同,约定保姆每月工资5000元,负责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结果保姆干了一个月就走了,而且走之前还把家里的一些贵重物品拿走了。我找家政公司,他们说保姆是个人行为,和公司无关。这种情况我能找家政公司赔偿吗?"}

董志远

解答律师

合同纠纷 天津道公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15502288386
天津市-天津市
已核验身份

“ 天津道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志远律师,执业12年专注合同纠纷领域,累计辦理案件600余件,以天津为核心服务京津冀及全国,凭借扎实证据与务实策略为当事人维权。 ”

推荐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