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律法规2026-07-26 19:44:52

李波律师,我是一名普通市民。2024年2月5日,我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公开某块土地的出让信息,但他们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了我的申请。我认为他们的理由不成立,因为这块土地是用于公共设施建设的。我想咨询一下,我能不能对自然资源部门的信息公开答复提起行政诉讼?应该怎么做?

李波

解答律师

工伤交通事故强制执行 湖北法正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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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阳市
已核验身份

“ 李波律师,执业12年,湖北法正大律师事务所行政部主任,专注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强制执行领域,以襄阳市为核心服务湖北,外地案件可协商委托,擅长民生维权与高效落地的法律方案。 ”

这种事完全可以起诉。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部门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但土地用于公共设施建设(比如学校、医院),这属于典型的公共利益范畴,商业秘密保护必须让位于公众知情权。他们拿不出充分证据证明属于商业秘密,你就占理。 **直接干:** 1. 先去申请行政复议(60天内),这是起诉前的必经程序,要求自然资源局撤销原决定。 2. 如果复议维持原决定,或者你着急,直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状写清楚:申请公开的具体信息、对方拒绝的理由(商业秘密)、你的反驳依据(公共设施、无商业秘密)。 3. 关键证据:你的信息公开申请书面材料、自然资源局的拒绝答复书。 **提醒:** 这类案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土地出让信息、自然资源局行政不作为,法院通常支持公众知情权。别怕,直接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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