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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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沉默六个月失解除权
### 2026江苏省租赁合同纠纷焦点分析: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知情沉默”后能否再主张解除权? **——从《民法典》第718条看“默示同意”的司法认定标准** 在2026年江苏省各级法院受理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始终占据争议焦点的前列。而其中最为棘手的法律问题,并非转租行为本身是否违约,而是**出租人在知晓转租事实后,若长期保持沉默未提出异议,其是否丧失了合
江苏省买卖合同质量异议期认定规则解析
# 2026江苏省买卖合同纠纷高频争议焦点:货物质量异议期与检验期间的认定规则 ## 质量异议超期未提出,买方还能否主张货物质量不符? 在2026年江苏省法院系统的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实践中,"质量异议期"的认定与适用始终位居争议焦点榜首。大量案件因买方未在约定或合理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最终导致其质量索赔请求被法院驳回。 ### 一、典型案例场景分析 **基本案情:** 2024年11月,江苏
江苏省合同解除后拒不交房的占用费认定标准
# 2026江苏省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合同解除后拒不交房”期间的房屋占用费认定标准分析 ## 一、问题的提出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一个高频且棘手的争议焦点在于:**租赁合同解除或期满后,承租人拒不返还房屋,出租人主张的“房屋占用费”应如何认定?** 特别是在承租人以“合同解除无效”或“双方未达成一致”为由继续占用房屋的情况下,该费用究竟按原租金标准计算,还是按市场租金标准计算?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江苏省租金结算单签字效力的认定与风险防范
# 2026江苏省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租金结算单签字效力的认定与风险防范 ## 争议焦点:承租方现场人员签署的“结算单”是否必然成为结算依据? 在建筑设备租赁纠纷中,最常出现的争议之一,便是“结算单”的效力问题。甲方(承租方)常辩称“签字的人不是我的项目经理,无权代表公司”,而乙方(出租方)则主张“人一直在现场收货,就是履行职务”。本文以江苏省内某真实司法案例为蓝本,提炼出该争议焦点的法律分
江苏省隐瞒目标公司债务的股权转让减价赔偿路径
# 2026江苏省股权转让纠纷:转让方隐瞒目标公司债务,受让人主张减价赔偿的裁判路径分析 ## 一、问题的提出 在2026年江苏省法院系统受理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中,“转让方隐瞒目标公司债务”已成为受让人起诉主张权利的最常见诉由之一。股权转让不同于一般动产买卖,其标的物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受让人通过受让股权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或投资收益权,而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直接影响股权的实际价值。实践中
江苏省设备离场≠租金止付:司法认定与风险防范
# 2026[江苏省]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租金计算截止时间争议的司法认定与风险防范 ## 设备离场≠租金止付:一份“拖延退场”判决引发的实务警示 在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中,**租金计算截止时间** 一直是双方争议最激烈的战场。出租方主张设备未归还即应持续计租,承租方则认为设备停用或工程完工后租金即应终止。2026年江苏省司法实践中,法院对该类争议的裁判思路已趋于细化,本文以一则典型场景为例,
江苏省2026江苏房屋租赁纠纷:擅自转租能否解除合同?
# 2026[江苏省][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能否行使解除权? 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是最常见的争议焦点之一。实践中,承租人因工作变动、经营调整等原因,常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却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此时,出租人主张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能否获得法院支持?本文结合江苏省司法实践及《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专业解析。 ##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
江苏省质量异议期届满后买方能否拒付货款
### 2026[江苏省][买卖合同纠纷]货物质量异议期法律风险分析——买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能否拒付货款? 在买卖合同纠纷中,“质量异议期”是高频争议焦点。2026年江苏省各级法院受理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因买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期内提出质量异议,事后又以货物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货款或主张解除合同的案件占比居高不下。本文结合江苏省司法实践,就该法律场景进行深入分析。 **一、法律场景引入
江苏省买卖合同纠纷选律师看三点:交付、质量异议、违约金
# 买卖合同纠纷,选律师看这三点 2026年江苏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量持续攀升,选对律师直接决定胜负。但“专业”不是名片上的头衔,而是对裁判尺度的精准拿捏。以下三点,务必考察。 **一、是否精通“交付凭证链”的断裂点** 江苏法院对送货单、对账单、发票的认定严苛。若律师只问“有没有合同”,却忽略签收人是否具有授权、对账单上的印章是否为“收货专用章”而非“合同专用章”,极易在举证上失分。专业律师会
江苏省维修义务未履行,承租人能否拒付租金?
# 2026[江苏省][租赁合同纠纷] 维修义务未履行,承租人能否拒付租金?——基于江苏法院裁判规则的专业分析 ## 一、场景引入:厕所漏水三天,房东不予理睬,租客拒付租金被诉 2025年,南京租客小王承租一套老房,合同约定由房东承担房屋主体及设施维修义务。入住第三个月,卫生间主水管破裂,污水外溢。小王多次电话、微信通知房东,房东以“忙”“等几天”为由拖延。小王无奈自行花800元找人维修,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