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春雨
律师文献库
常州质量异议期届满后买方拒付货款的法律后果
### 2026[常州][买卖合同纠纷]深度解析:质量异议期届满后的法律后果——买方拒付货款的“最后一根稻草”如何把握? 在买卖合同纠纷中,“货物质量”往往是买卖双方争议的“重灾区”。司法实践中,大量案件呈现出一个典型特征:买方在收货后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货款,却因其在法律规定的“质量异议期”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最终被法院判决全额支付货款及违约金。本文将以一则常州地区真实司法案例为
常州丈夫私自借款炒股,配偶要共同还债吗?
### 2026[常州][民间借贷纠纷] 借钱给朋友炒股亏损,配偶有义务还吗?——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核心规则解析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这笔钱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是最常见、也是争议最大的焦点之一。债权人希望夫妻二人共同还钱,而举债人的配偶往往大喊冤枉:“他借的钱我一分没花,凭什么让我还?” 本文以常州地区司法实践为背景,围绕“借款用于个人经营/炒股/赌博,配偶是否共担还款责任”这一场景
常州固定总价合同中途解除的价款结算实务解析
# 2026[常州][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丨中途解除施工合同后,已完工程价款结算规则实务解析:以“固定总价”条款的适用困境为视角 ## 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民商事审判领域公认的“疑难杂症”,而在诸多争议焦点中,**中途解除合同后已完工程价款的结算问题**,因其涉及合同效力、计价方式、鉴定规则、过错分担等多层法律关系的交织,长期占据裁判实务与理论研究的核心位置。现实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因资金
常州挂靠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裁判规则
### 2026[常州][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争议焦点分析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发包人(建设单位)主张工程款,是司法实践中极为常见且争议剧烈的焦点。尤其在2026年,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建工解释一》)的深入适用,常州地区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审理尺度愈发精细。本文以“挂
常州买卖合同纠纷,专业律师定胜负
**选对律师,买卖合同纠纷赢在起跑线** 2026年,常州制造业升级加速,买卖合同纠纷随之呈现专业化、复杂化趋势。不少当事人困惑:为何案情相似,裁判结果却大相径庭?核心差异往往在于律师能否精准锁定影响裁判的实质要件。 **一、管辖之争:第一道生死关** 买卖合同纠纷中,管辖法院的确定绝非“填表格”那么简单。是选择被告住所地,还是合同履行地?若合同未约定交付地点,货物需运输的,应以“货交第一承运
常州担保人代偿后资金占用利息能否获支持?
# 2026[常州]追偿权纠纷深度解析:担保人代偿后的资金占用利息能否获支持? ## 一、争议焦点背景 在2026年常州地区的追偿权纠纷案件中,大量争议集中在担保人代偿后的追偿范围。根据《民法典》第700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实务中,债务人常以“双方未约定利息”或“追偿权行使时间较短”为由,拒绝支付代偿款的资金占用利息。这一争议直接关乎担保人的根本利益——若仅能收回本金
常州加班费基数之争:基本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 2026[常州][劳动争议]:加班费计算基数之争——基本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 一、场景引入 2026年,常州某制造企业员工李某主张加班费差额。劳动合同约定月薪8000元,其中基本工资3000元、绩效工资5000元。公司长期按“基本工资3000元”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李某认为应以月薪8000元(即应发工资)为基数,双方对簿公堂。类似纠纷在常州劳动争议中占比持续攀升,核心争议点在于:
常州质量异议期届满后买方还能主张权利吗?
# 2026[常州] [买卖合同纠纷]:质量异议期届满后买方还能主张权利吗?——基于《民法典》第621-623条的实务解析 在买卖合同纠纷中,质量争议是最常见的“雷区”。不少买方收货后发现产品存在瑕疵,却因错过了合同约定的检验期或法律推定的合理期限,最终被法院驳回索赔请求。本文以常州地区某钢材买卖合同纠纷为例,深入剖析质量异议期与检验义务的博弈,为市场主体敲响合规警钟。 ## 一、场景还原:一
常州货物质量异议期认定:司法实践与风险防控
# 2026常州买卖合同纠纷深度解析:货物质量异议期认定的司法实践与风险防控 在2026年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典型案件中,某机械制造公司(卖方)与某纺织企业(买方)签订价值120万元的自动化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买方收货后7日内完成外观及性能检验,逾期视为合格”。买方于收货后第45天发现设备核心部件存在材质缺陷,导致生产停工损失30余万元。当买方依据《民法典》第610条主张解除合同并索
常州门卫签收送货单,买方否认收货,货款能要回吗?
# 2026常州买卖合同纠纷:送货单由门卫签字,买方否认收货,货款还能要回吗? 在买卖合同纠纷中,交货事实往往是卖方主张货款的第一道门槛。常州某机械配件公司与某建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约定供应一批配件。合同未明确收货人,实际履行中由建材公司门卫老周在送货单上签字。机械配件公司随后开具发票,建材公司认证抵扣部分发票,但拖欠尾款。建材公司抗辩:老周只是门卫,无权签收,公司未收到货。双方争议焦点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