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兰亭

许兰亭

刑事辩护
实名认证
所属律所
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
执业地区
北京
联系电话
19063436422
执业时间
34年
已帮助人数
598+
好评数
525

律师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师、兼职律师

执业地区北京
执业单位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
律师职务资深律师
执业证号11101199210101302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刑事辩护

咨询解答统计

其他74次

案由统计

受贿罪
9件34.6%
诈骗罪
5件19.2%
其他
4件15.4%
挪用公款罪
4件15.4%
滥用职权罪
4件15.4%

优秀案例

职务犯罪
2021.12.31

张延平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21)京03刑初131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职务犯罪
2018.10.30

张慧光贪污二审刑事裁定书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17)京刑终142号 原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

职务犯罪
2014.04.04

孙延军贪污、挪用公款二审刑事判决书

"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3)盘中刑二终字第00086号 原公诉机关辽宁"

经济犯罪
2021.01.28

大庆睿光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杨明非法经营一审刑事判决书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20)黑0603刑初55号 公诉机关大庆市龙凤区人民"

刑事辩护
2020.09.22

王伟胜、石保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重大劳动安全事故、非法占用农用地、寻衅滋事、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非法采矿、妨害作证、虚开发票、逃税二审刑事裁定书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20)辽04刑终175号 原公诉机关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

2021.03.08

王高故意伤害罪二审二审黄宗飞等故意伤害案裁定书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01刑终46号 原公诉机关山东省济南市市"

经济犯罪
2018.09.18

陆长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审刑事判决书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8)京03刑终771号 原公诉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

职务犯罪
2020.03.10

高娟丽挪用公款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0)京03刑终156号 原公诉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

职务犯罪
2014.03.19

徐俊受贿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14)抚刑二终字第11号 原公诉机关抚州市临川区"

职务犯罪
2017.12.15

苑洪强滥用职权、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二审刑事判决书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6)冀09刑终67号 原公诉机关河北省盐山县人民检察院"

在线法律咨询

Latest / 最新咨询

许律师您好,我是一家科技公司的创始人,最近我们公司开发的一款AI图像生成软件被竞争对手指控侵犯了他们的著作权。对方称我们的软件在训练过程中使用了他们享有著作权的图片素材,并且生成的部分图像与他们的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我们公司认为训练数据是从公开互联网上获取的,且生成图像是AI自主创作的结果,不构成侵权。想请教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针对您提出的AI生成内容涉及著作权的问题,我从知识产权法尤其是著作权保护的角度为您分析如下:首先,关于训练数据的使用,需明确您公司是否在获取和使用公开互联网图片时遵守了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若您公司的AI训练行为超出了“个人学习、研究”的范畴,或未遵循“指明来源”“不影响作品正常使用”等原则,则可能构成对原作品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其次,对于AI生成图像与对方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的指控,需要从“接触+实质性相似”的侵权判定标准进行分析。对方需证明您公司的AI系统接触过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且生成图像在表达上与原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若生成图像是AI基于海量数据自主学习后产生的新表达,且与原作品在思想、表达上存在明显差异,则可能不构成侵权。建议您公司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 梳理训练数据的来源及使用方式,核查是否获得合法授权或符合合理使用条件;2. 委托专业机构对生成图像与对方作品进行对比分析,评估实质性相似的可能性;3. 若确实存在侵权风险,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寻求和解或授权许可;4. 完善AI训练数据的合规管理机制,避免后续类似纠纷。此外,目前我国对于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归属及侵权认定尚在探索阶段,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训练行为的性质、生成内容的独创性等因素。建议您公司在后续开发中注重数据来源的合法性,并保留相关使用证据,以便在争议发生时有效抗辩。

许律师您好,我公司与某供应商签订了一份设备采购合同,约定供应商需在3个月内交付符合技术标准的设备。但现在供应商延迟了1个月才交货,且设备存在部分性能不达标问题。我们多次沟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供应商以原材料涨价、疫情影响为由拒绝赔偿。请问我们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针对您描述的情况,结合合同纠纷领域的法律实践,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固定违约证据**:首先需收集合同文本、交货记录、设备验收报告(明确性能不达标项)、沟通记录(如邮件、函件)等,证明供应商存在延迟交货及设备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违约事实。尤其注意合同中是否约定了具体的技术标准、验收流程及违约责任条款(如违约金计算方式、损失赔偿范围)。 2. **主张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可直接按约定主张;若未约定,可要求赔偿因延迟交货和质量问题导致的实际损失(如生产停滞损失、另行采购的差价等)。需注意,供应商以原材料涨价、疫情影响抗辩时,需审查其是否属于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或是否构成不可抗力(需提供政府部门文件、供应链中断证明等),若仅为商业风险,不能免除责任。 3. **法律途径选择**:若协商无果,可考虑: - 发送律师函,明确要求对方限期整改、赔偿损失,否则将采取诉讼/仲裁; - 若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向约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无,则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更换设备、赔偿损失等)。 建议在采取行动前,详细梳理合同条款及证据材料,必要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以最大化维护您公司的合法权益。

许律师您好,我公司最近因一起合同纠纷被起诉,对方主张我们未按约定交付货物构成根本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但我们认为是对方未按时支付预付款导致生产延误,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抗辩?

你好,针对你公司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合同中关于预付款支付时间、货物交付条件及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若合同约定对方先支付预付款,我方后交付货物,那么对方未按时支付预付款构成先履行违约,我方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交付货物,且不构成违约。其次,需收集对方未按时支付预付款的证据,如付款记录、催款函等,同时准备我方因对方违约导致生产延误的相关证明,如原材料采购合同、生产计划调整记录等。另外,要审查合同中是否约定了预付款延迟支付的违约责任,以及我方是否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了催告。若对方经催告后仍未履行,我方还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尽快梳理合同条款和相关证据,制定具体的抗辩策略,必要时可提起反诉维护自身权益。

许律师您好,我是一家科技公司的创始人,最近公司在融资过程中,有投资人提出要在投资协议中加入“优先清算权”条款,要求公司清算时优先获得投资本金及一定倍数的回报,这会影响到创始团队的权益吗?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关于优先清算权,这是股权投资协议中常见的条款,核心在于公司发生清算事件时(包括被收购、破产等),投资人有权优先于其他股东(包括创始股东)获得投资本金及约定回报。从创始团队角度,需重点关注以下几点:一是明确“清算事件”的定义,避免将正常的股权交易或业务重组认定为清算;二是限定优先分配的上限,比如约定回报倍数不超过1.5倍,防止过度稀释创始股东权益;三是争取“参与分配权”,即投资人在获得优先回报后,仍可与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参与剩余资产分配,平衡双方利益。建议在谈判时结合公司估值、融资阶段及行业惯例,与投资人协商调整条款细节,必要时可引入对赌机制或分期行权安排,降低潜在风险。

许律师您好,我公司是一家科技企业,最近发现竞争对手B公司在其产品宣传中,使用了与我公司专利技术高度相似的技术方案,并且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将该技术应用于其新上市的产品中。我们初步收集了对方产品的技术文档、宣传资料以及市场销售数据,想咨询一下接下来应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来维护我们的专利权益?

针对您提出的专利侵权问题,结合我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实务经验,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首先,需立即委托专业机构对对方产品进行技术特征比对,确认是否落入贵公司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这是专利侵权认定的核心,需注意全面覆盖原则的适用,包括相同侵权与等同侵权的判断。其次,可向对方发送律师函,明确指出侵权事实并要求停止侵权、协商赔偿,此步骤既能固定侵权证据,也可能促成和解。若对方拒绝协商,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可申请诉前禁令或证据保全,防止侵权行为进一步扩大。另外,还需关注对方是否存在现有技术抗辩或专利无效的可能性,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在赔偿金额计算上,可结合贵公司因侵权遭受的损失、对方的侵权获利或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来主张,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进行司法鉴定。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专利侵权诉讼的时效性较强,建议尽快启动法律程序,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影响权益维护。

许律师您好,我公司近期被竞争对手恶意抹黑,在行业论坛和社交媒体上发布大量虚假信息,称我们的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多个合作意向客户终止谈判,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万元。我们已经收集了对方发布的虚假内容截图、客户终止合作的沟通记录等证据,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们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针对您描述的情况,对方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结合您已收集的证据,建议采取以下法律措施:首先,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对对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市场监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处以罚款;其次,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您提到的50万元直接损失及因商业信誉受损导致的潜在损失均可作为索赔依据;同时,若对方的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在证据方面,需注意对虚假信息的发布主体、发布时间、传播范围等进行固定,必要时可申请公证,以增强证据的证明力。后续若进入诉讼程序,还需进一步梳理损失计算依据,比如客户终止合作的具体金额、行业内对贵公司商业信誉评价的变化等,以便更充分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许律师,您好。我是一家科技公司的创始人,最近我们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人工智能算法被竞争对手非法获取并用于其产品中,导致我们的市场份额大幅下降。我们已经掌握了对方获取算法的初步证据,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您好,针对您公司遇到的问题,结合我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实践经验,现从法律角度为您分析如下:首先,贵公司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算法若符合《著作权法》中关于“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条件,可通过著作权侵权诉讼主张权利。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未经许可复制、修改或使用他人软件的行为均构成侵权,您需要固定对方获取算法的证据(如代码比对、侵权产品分析报告等),并证明该算法具有独创性。其次,若算法中包含技术秘密,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规定,主张对方侵犯商业秘密。需证明该算法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且贵公司采取了保密措施(如签订保密协议、设置访问权限等),同时需证明对方存在不正当手段获取或使用的行为。此外,建议您立即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可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防止对方销毁证据;同时可考虑申请行为保全,要求对方停止使用侵权算法。在诉讼策略上,可主张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若侵权行为情节严重,还可主张惩罚性赔偿。建议您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对证据进行梳理和固化,并制定具体的维权方案,以最大程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许律师您好,我公司最近因一起商业秘密侵权纠纷被起诉,对方主张我们非法获取并使用了其核心技术方案,要求巨额赔偿。我们确实与对方前员工有过合作,但并未直接获取其技术文档,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应对?

针对您提出的商业秘密侵权纠纷,结合我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实践经验,建议从以下三方面展开应对:首先,需明确对方主张的技术方案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需审查其是否具备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三大要件,尤其是保密性方面,对方是否采取了如签订保密协议、限制访问权限等合理保密措施。其次,梳理与前员工合作的具体内容,区分‘个人经验技能’与‘商业秘密’的界限:若前员工仅运用其在原单位积累的通用技术知识,而非特定技术信息,则不构成侵权。最后,收集我方技术方案的独立研发证据,包括研发日志、实验数据、专利申请记录等,以证明技术来源的合法性。此外,建议及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可申请司法鉴定,对双方技术方案的相似性进行专业比对,避免陷入‘接触+相似’的推定陷阱。商业秘密纠纷的核心在于证据对抗,需在程序和实体层面同步构建防御体系。

许律师您好,我是一家互联网公司的法务,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在数据合规方面的问题。最近我们计划推出一款新的社交类App,需要收集用户的地理位置信息、通讯录权限以及生物识别数据(如面部特征)用于身份验证和个性化推荐。想了解这些数据收集行为需要遵守哪些法律法规?另外,用户数据存储和跨境传输方面有什么特别注意事项吗?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及相关配套规定,以下是具体分析: 1. **数据收集的合法性基础**: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收集用户地理位置、通讯录、生物识别数据等敏感个人信息,需满足“取得个人的同意”且“告知收集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特别注意,生物识别数据属于敏感个人信息,需单独取得用户的明示同意(如弹窗单独勾选授权),且需在隐私政策中明确说明用于身份验证的必要性,不得过度收集。 2. **数据存储与跨境传输**:存储方面,需采取加密、访问控制等安全措施(《数据安全法》第27条),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跨境传输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通过国家网信部门组织的安全评估;(2)按照国家网信部门的规定经专业机构进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3)与境外接收方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合同。若涉及重要数据(如用户行为分析报告等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还需遵守《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的申报要求。 3. **合规建议**:建议您:(1)梳理数据全生命周期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2)对敏感数据采用“最小必要”原则,避免过度收集;(3)完善用户权利响应机制,确保用户可查询、更正、删除个人信息;(4)定期开展数据安全审计,防范泄露风险。如有具体场景需要细化分析,可进一步提供资料,我将为您提供更精准的合规方案。

许律师您好,我是一家互联网公司的法务,最近公司计划推出一款用户生成内容(UGC)的社交平台,想请教一下在内容审核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风险?特别是如果用户上传的内容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或名誉权,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UGC平台法律风险问题,结合我在知识产权与互联网法律领域的实践经验,以下是具体分析: 1. **内容审核义务**:根据《网络安全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规定,平台需履行“通知-删除”义务,建立便捷的侵权投诉渠道。若未及时处理已知或应知的侵权内容,可能构成“帮助侵权”。建议设置多层审核机制,包括关键词过滤、人工复核,并留存审核记录。 2. **知识产权保护**:用户上传内容可能涉及著作权、商标权等侵权。平台需明确用户协议中的知识产权归属条款,要求用户保证上传内容的合法性;同时,可通过技术手段(如数字水印)防范盗版,并与版权方建立合作机制(如正版内容库)。若发生侵权,需根据“避风港原则”及时删除侵权内容,否则可能与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3. **名誉权侵权风险**:用户发布的诽谤、侮辱性内容可能侵犯他人名誉权。平台需建立敏感内容监测机制,对明显违法内容主动删除;若接到侵权通知,需在合理时间内采取措施。根据《民法典》,平台若未及时处理,造成损害扩大的,需对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4. **合规建议**:完善用户协议,明确用户的法律责任;定期开展员工法律培训,提升审核团队的合规意识;购买知识产权责任险,转移部分风险。此外,关注《个人信息保护法》对用户数据的要求,避免因数据处理不当引发新的法律问题。 总结来说,平台需在“事前预防、事中审核、事后应对”三个环节建立全流程合规体系,平衡用户体验与法律风险,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合规评估。

Featured / 精选解答

许律师您好,我公司原本与一家供应商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对方供应1000台设备,每台价格5000元,交货期为2023年12月31日。但对方直到2024年1月15日才交货,且其中有50台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我们公司因此错过了一个重要的项目投标,损失了大约100万元。现在我们想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请问我们可以主张哪些赔偿?另外,合同中只约定了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每日万分之五,没有约定质量问题的违约金,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处理?
2025-03-05
许律师您好,我是一家互联网公司的法务,最近我们公司准备上线一款新的社交产品,其中涉及用户生成内容(UGC)的审核机制。想请教一下,根据《网络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我们在设置内容审核规则时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风险点?特别是关于用户隐私信息的处理,比如用户上传的照片、视频中可能包含的他人肖像或个人信息,我们该如何合规处理?
2025-08-22
许律师您好,我是一家科技公司的创始人,最近我们公司开发的一款人工智能算法被竞争对手通过反向工程破解并模仿,导致我们的市场份额急剧下降。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哪些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另外,反向工程在知识产权领域是否被完全禁止?
2025-04-10
许律师您好,我是一家科技公司的创始人,最近我们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AI算法被竞争对手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并在其产品中使用,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我们掌握了对方员工潜入我司办公场所拷贝核心代码的监控录像,以及对方产品与我方算法高度相似的技术分析报告。想请教您,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5-04-24
许律师您好,我是一家科技公司的创始人,我们公司开发的一款AI图像生成软件近期被另一家同行公司起诉,称我们软件的核心算法侵犯了他们的商业秘密。对方提供了一份两年前我们公司一名前员工与他们签订的保密协议,以及该员工离职后加入我们公司的证明。我们公司确实使用了该员工带来的部分技术文档,但这些文档是他在原公司工作期间独立完成的,而且我们在使用前也做了一定的修改。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公司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如果构成,可能面临哪些法律后果?我们现在应该采取哪些应对措施?
2025-12-13
许律师您好,我公司是一家科技企业,近期发现竞争对手通过招聘网站获取了我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成员的简历,并通过高薪挖角导致多名关键技术人员离职,其中部分人员在离职后直接加入了该竞争对手公司,并且带走了我公司尚未公开的技术资料。我们怀疑竞争对手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是否构成商业秘密侵权或不正当竞争,我们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2025-11-17
许律师您好,我公司近期在与一家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对方提出将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约定为‘提交某国际仲裁机构仲裁’,但我们担心国际仲裁的成本和周期问题,想了解国内企业在涉外合同中选择国际仲裁还是国内诉讼更有利?另外,如果选择国际仲裁,需要注意哪些关键条款?
2025-08-22
许律师您好,我是一家科技公司的创始人,最近我们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人工智能算法被竞争对手恶意抄袭,对方不仅使用了几乎相同的核心代码逻辑,还在市场宣传中声称是他们的原创技术。我们已经收集了部分证据,包括代码对比文件、技术文档和市场宣传材料,但对方公司规模较大,我们担心诉讼过程会非常复杂。想请教您,在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我们需要重点准备哪些证据来证明对方的侵权行为?另外,考虑到对方可能会销毁证据,我们是否可以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2025-07-25
许律师您好,我是一家科技公司的创始人,我们公司最近研发了一款智能办公软件,已经申请了软件著作权,但发现市场上有一家竞争对手的产品在核心功能和界面设计上与我们高度相似,甚至部分代码都有雷同。我们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请问应该从哪些方面收集证据?另外,这类侵权案件通常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胜诉的关键因素有哪些?
2025-11-12
许律师您好,我是一家科技公司的创始人,我们公司最近开发了一款新的人工智能算法,想申请专利保护。但听说人工智能相关的专利申请审查很严格,很多都被驳回了。想请教您,我们在申请这类专利时需要注意哪些关键问题,才能提高授权的成功率?
2025-02-27

用户评价

11******6990

许律师不仅专业强,还特别负责,跟进案子很积极,很快就帮我拿到了满意的结果。

2026-03-13 09:27:44
11******6972

许律师人特别好,问什么都耐心解答,专业能力强,处理事情又快又稳,靠谱!

2026-03-12 11:18:22
11******2807

许律师专业能力没话说,说话特别实在,不绕弯子,解决问题又快又好,特别感谢!

2026-03-10 18:27:15
11******3176

找许律师咨询后心里踏实多了,他说话实在,分析问题一针见血,办事也麻利,没几天就给了明确方案。

2026-03-10 16:07:12
11******2165

许律师特别专业,问啥都能给出清晰解答,态度亲切,处理事情也很高效,值得信赖。

2026-03-10 14:18:55
11******8055

许律师态度特别好,专业知识扎实,帮我分析得很透彻,解决问题很高效。

2026-03-09 08:32:28
11******4590

找许律师咨询,他分析得很透彻,还主动帮我梳理材料,特别负责,办事效率杠杠的。

2026-03-08 18:11:51
11******3993

北京的许兰亭律师办事效率高,回复及时,分析问题一针见血,让人特别放心。

2026-03-08 12:04:49
11******9405

许律师人很好,解答疑问细致,专业能力强,办事效率高,让人放心。

2026-03-07 17:42:55
11******8494

许律师真的很专业,态度也好,不管什么问题都耐心解答,办事效率也高,值得推荐。

2026-03-06 15:51:24

许兰亭

刑事辩护专家

服务地区北京
服务人数598+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