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佳勇
律师文献库
扬州固定总价合同中途解除,已完工程价款如何结算?
### 2026[扬州][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业解析:固定总价合同中途解除,已完工程价款如何结算?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固定总价合同**因结算简单、风险分配清晰而备受青睐。然而,当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客观原因中途解除时,已完工部分的价款结算往往成为争议的“风暴眼”。本文结合司法实践,聚焦“固定总价合同解除后,已完工程价款如何计算”这一高频争议焦点,为施工企业及发包方提供法律风险提示。 *
扬州购房未过户被查封,买受人如何排除执行?
### 2026[扬州][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买了房没过户,房子却被查封?——买受人排除强制执行的法律攻防 在2026年司法实践中,扬州及江苏各地法院受理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数量持续攀升。其中,**不动产买受人(购房人)** 作为案外人,在付清全款并实际占有房屋后,因未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导致房屋被出卖人的债权人申请查封甚至拍卖,是此类纠纷中最典型、也最纠结的法律场景。 本文以该场景为核心争议
扬州签证单仅有现场代表签字能否作为结算依据
### 2026[扬州]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深度解析:签证单仅有现场代表签字,结算时能否作为有效依据?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工程签证**是调整合同价款、顺延工期的重要书面依据,也是结算纠纷中最为常见的争议焦点。发包方往往会以签证单缺少合同约定的“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为由,拒绝确认签证效力,进而引发诉讼。 本文将围绕这一高频争议,结合司法裁判规则与实务经验,进行专业拆解。 ####
扬州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不动产买受人保护规则解析
### 2026[扬州][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不动产买受人排除强制执行的法律困境与裁判规则解析 在民事执行实践中,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已成为阻却错误执行、维护案外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救济渠道。然而,该类诉讼涉及的争议焦点繁多且专业性强,尤其是“不动产买受人在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况下,能否排除申请执行人的强制执行”这一焦点,在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分歧,直接关涉房屋买受人、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三方主体的利益
扬州民间借贷砍头息认定与举证责任实务分析
### 2026[扬州]民间借贷纠纷中“砍头息”认定与举证责任分配的实务分析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砍头息”是出借人规避法律、加重借款人负担的常见手段,也是诉讼中争议最为激烈的焦点之一。2026年,扬州地区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进一步强化了“以实际交付金额认定本金”的审判原则。本文将以一个典型的扬州本地案例为蓝本,深度解析“砍头息”的司法认定标准及双方当事人的举证困境,为涉诉主体提供实操指引。
扬州买卖合同质量异议期逾期未主张的败诉风险
【2026·扬州】买卖合同纠纷中“质量异议期”未主张权利的败诉风险分析——以某机械采购案为例 在司法实践中,买卖合同纠纷最常见的争议焦点并非“是否欠款”,而是“质量是否合格”以及“买方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2026年扬州地区法院审结的一起典型案例,再次敲响警钟:买方收货后未在约定期间内检验并通知卖方,事后以质量问题拒付货款,法院判决驳回其抗辩,全额支持卖方货款请求。 **一、案情简要回放
扬州买卖合同纠纷选律师的五个关键分水岭
**扬州买卖合同纠纷 选律师的关键分水岭** 买卖合同纠纷看似同质,实则胜负往往藏在证据细节与法律适用的毫厘之间。在扬州选择代理律师,不应仅看资历年限,而应考察其对以下五个直接影响裁判走向问题的驾驭能力。 **第一,交易凭证的“证据闭环”构建。** 仅有送货单或对账单并不足以胜诉。专业律师会第一时间核查:送货单签收人是否为合同指定或事后追认的签收人?对账单是否加盖公章或由有权代理人签字?若对方
扬州离婚后隐匿房产能否追回?
# 2026[扬州][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婚内隐匿房产,还能追回吗?——基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与诉讼时效的实务分析 ## 引言 离婚时“一别两宽”,财产分割却常埋雷。现实中,不少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利用信息差,私自购买房产、股权或大额存款,离婚后数年才被另一方发现。2026年《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在扬州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本文以一个典型场景切入,深度解析“离婚后财产纠纷”
扬州仅有转账凭证难证借贷关系成立
# 2026[扬州]民间借贷纠纷:仅有转账凭证能否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 正文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出借人仅凭借银行转账记录或微信转账截图提起诉讼,而借款人抗辩称该款项为其他往来(如还款、赠与、投资款等),是司法实践中最为常见的争议焦点之一。2026年扬州地区的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仍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
扬州未约定付款期限的卖方维权策略
# 2026[扬州]买卖合同纠纷深度解析:未约定付款期限,卖方如何维权? 在2026年扬州的一起典型买卖合同纠纷案中,A公司向B公司供应价值50万元的原材料,双方仅签订了一份简易供货单,未约定付款期限。B公司收货后长期拖欠货款,A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争议焦点在于:**买卖合同未约定付款期限,卖方应如何主张货款?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 ##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628条,买受人